表证微,故取桂枝之半;内证微,故取柴胡之半。上条大便反易,知瘀血留久,是验之于已形。
诸证全似亡阳,而不名亡阳者,外不汗出,内不吐利也。属府是陪说,本条重在藏热。
蛭,昆虫之饮血者也,而利于水。身有微热是表未解,不可补;心中烦与咳,是逆气有余,不可益气,故去之。
伤寒脉迟,六七日而反与黄芩汤彻其热。男子精、血、溺三物,内异道而外同门,精道由肾,血道由肝,水道由膀胱。
若加烧针,心怵惕,烦躁不得眠。【注】少阴阴邪,谓邪从阴化之寒证也。
气息者,乃肾间动气,脏腑之本,经脉之根,呼吸之蒂,三焦生气之原也。外而自汗恶热身重可除,内而喘满咽干口苦自解矣。